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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公报
保护水源名胜条例正酝酿修改
2004-05-24 12:58:14
杭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2月17日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,备受社会关注的《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(草案)》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(草案)》《关于修改<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>部分条款的建议(草案)》提请审议。
《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(草案)》首度提出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理念,增加了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兼顾、综合平衡,逐步建立流域和区域生态补偿机制,确保饮用水源安全”、“已有的规模化动物养殖场、屠宰场应当限期治理”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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